中共云南省委统战部是中共云南省委主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央和云南省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对云南省的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向中央统战部和云南省委反映云南省统一战线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云南省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中央和省委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和云南省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云南省委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云南省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中央和省委精神;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
3、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中央、云南省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问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4、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云南省在港、澳、台及海外的同乡会、有关社团和代表人士;做好台湾在野党派、政治团体的来访工作和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5、负责党外人士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和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了解和掌握全省党外人士安排、使用及合作共事情况;负责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云南省委、省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州市级党委统战部部长。
6、调查、研究和反映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并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7、调查研究云南省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士。
8、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9、负责指导各州市、各大专院校、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党委统战部的工作和统战部门负责人的培训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受云南省委委托,领导省工商联、省侨联、省社会主义学院党组,指导省工商联、省侨联、省社会主义学院工作;代管省台湾同胞联谊会、省黄埔军校同学会、省中华职教社、省海外联谊会、省统战理论研究会、省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和省留学人员联谊会;联系省政府参事室、省文史研究馆;
10、贯彻落实中央对达赖集团斗争和对国外藏胞的方针、政策,调查了解境外藏胞情况,协助做好云南省藏区稳定工作。
11、完成中央统战部和云南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