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
是由古代百越的一支发展而形成的,是我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一个民族,共有16926381人,其中云南有121.52万人,主要聚居在文山州,红河、曲靖也有一部分。在1965年统一称壮族以前,壮族的自称和他称较多,仅云南就有40多种,主要有“侬人”、“沙人”、“土僚”等。
壮族主要分布在广西、云南、广东、湖南、贵州、四川等省区。以广西最多。1990年人口1548万。使用壮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南宋时已出现方块汉字构成的土俗字。但使用面不广,多用于书写地名,编山歌、记事。1955年创制了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壮文得到推广,1982年又作了部分修订。
壮族是岭南的土著民族,历史悠久。春秋战国时,是百越的一支,南宋时始称僮人、撞丁。明、清时与土、依、沙并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统一为“僮”,1965年根据周恩来倡议,国务院批准,把“僮”改为“壮”。
壮族地区石灰岩分布很广,是世界有名的岩溶地区,石山拔地而起,石山里有岩洞和地下河。壮族地区气候温和,雨水充足,以农业为主,种植水稻、玉米、薯类等。果品也很丰富,森林面积广,盛产柳州杉、银杉、樟木等名贵木材。驰名中外的三七、蛤蚧和茴油是壮族地区久负盛名的特产。云南文山州70%以上的土地属亚热带气候,而壮族多居住在平坝的临水地区,土地肥沃,雨量充沛,物产丰富,农作物一年可以两熟或三熟,适于种糯谷和其他水稻,故称之为“水户”。其中广南的八宝米尤为出名,曾为贡品。文山的“三七”早在国际上享有盛誉,丘北辣子、富宁八角等调味品颇具名气。
壮族主食大米,善于制作糯米食品,五色糯米饭、米花糖、烤方(大粽子)是节日佳点。花米饭是用各种颜色植物的汁液染成,蒸熟后便成。壮粽的种类多,个头大。一般每个1公斤左右,形似枕头。祭把时,人们抬着大粽子游街。有一种用棕叶包制的粽子叫“马脚杆”,是将糯米用草灰染成黑色,加上八角粉、腊肉等煮制。日常蔬菜有青菜、瓜苗、瓜叶、京白菜(大白菜)、小白菜、油菜、芥菜、生菜、芹菜、菠菜、芥蓝、蕹菜、萝卜、苦麻菜,甚至豆叶、红薯叶、南瓜苗、南瓜花、豌豆苗也可以为菜。以水煮最为常见,也有腌菜的习惯,腌成酸菜、酸笋、咸萝卜、大头菜等。快出锅时加入猪油、食盐、葱花。
壮族对任何禽畜肉都不禁吃,如猪肉、牛肉、羊肉、鸡、鸭、鹅等,壮族还喜爱猎食烹调野味,昆虫,有些地区还酷爱吃狗肉。猪肉也是整块先煮,后切成一手见方肉块,回锅加调料即成。壮族人习惯将新鲜的鸡、鸭、鱼和蔬菜制成七八成熟,菜在热锅中稍煸炒后即出锅,可以保持菜的鲜味。壮族自家还酿制米酒、红薯酒和木薯酒,度数都不太高,其中米酒是过节和待客的主要饮料,有的在米酒中配以鸡胆称为鸡胆酒,配以鸡杂称为鸡杂酒,配以猪肝称为猪肝酒。饮鸡杂酒和猪肝酒时要一饮而尽,留在嘴里的鸡杂、猪肝则慢慢咀嚼,既可解酒,又可当菜。
云南壮族和广西壮族同源,是我国历史较悠久的一个民族,早在公元前三世纪,居住在今广西、云南的壮族就和当时中原人民有了较为密切的交往。壮族人民在历史上就善于利用丰富的水利资源种植水稻,妇女则擅长纺织和刺绣,所织的壮布和壮锦,均以图案精美和色彩艳丽著称,还有风格别致的“蜡染”也为人们所称道。
壮族还以唱山歌闻名,山歌言语婉转、讲究押韵、富有感染力。山歌有讲述历史的古歌,传授生活技术的“生产歌”,以及“酒歌”、“情歌”。民歌主要是“苦歌”,如“长工歌”,“妇女苦情歌”等。壮族还善舞,具有悠久历史的“铜鼓舞”,节奏鲜明,舞步雄健。
壮族在服饰上,男子与汉族无多大区别,女子则多姿多采,特别喜欢在鞋、帽、胸兜上用五色丝线绣上花纹、人物、鸟兽、花卉,五花八门,色彩斑澜。
壮家多沿水而居,村寨依山傍水。大多数房屋仍然保持古老的“干栏”形式,由于居住地区不同而形式各异。在从江、黎平等地,壮家多与侗族杂处,房屋结构外观基本上与当地侗族相同。其楼房全系木质结构,一般先起底层,上立屋架(壮家叫两节柱),两头搭以偏厦,顶上盖瓦或杉皮,有三间五间不等。楼上住人,底层关养牲畜、家禽,置农具,设春碓、磨坊等。楼梯设于屋内一侧,楼上前边为走廊,较宽敞,围以栏干或半节板壁,光线充足,壮家人在这里会客、乘凉和纺织。进大门是堂屋,一头设火塘,后屋和侧屋为卧室。粮仓多设于住房旁边,房前竖立一排高约丈许的挂禾架,名叫禾廊,作为秋收晾晒禾把,待干后堆入粮仓。独山、荔波一带的壮家房屋,则与邻近广西壮家相同。其楼房有三间五间至八九间不等,一般不搭偏厦,楼梯设于屋前正中,有砌石梯或木梯。楼上住人,分前中后三隔,后边为卧室,中间为过厅,正中设香火堂,前边为年青子女卧室、书房、客房和纺织间,一头设火塘、火灶,其地基填实土石。磨坊、春碓、粮仓等,设于屋内或另立厢房安置。楼下只是关养牲畜和家禽。房前多搭一竹、木晒台,晾晒衣物和粮食等。居住市镇附近和交通沿钱的,因受外界影响,有的新建房屋多改为平房或普通楼房。
壮族的年节食礼甚为讲究,菜点与吃法各有章程。如“过年不吃团结圆(肉馅豆腐丸),喝酒嚼肉也不甜”,团结圆是用猪肉泥加上豆腐、鱼、虾等及调味品搅成馅料,做成九子,油炸而成。元宵夜“偷育”(偷偷地去他人国中摘瓜菜煮食),主人不恼反而高兴。中秋节品芋头,春扁米,邻里互赠尝新。“十情节”办喜事,打鱼、杀鸡、蒸馍、备酒、遍享亲朋。每年稻谷成熟时要过尝新节,各地时间不一,饭前要将每样饭菜盛一些让狗先吃。
壮族的婚姻,过去是父母包办,但婚前恋爱自由。盛行不落夫家或“坐家”,现在有些地方仍有此俗。住房多数与当地汉族相同。部分地区居民住二层干栏,楼上住人,楼下养畜堆物。近年来已有改变,实行人、畜分居。服装大部分和汉族相同,但还有许多地方仍保留着本民族服饰特点,且各地不一。男子多穿唐装。衣料过去多为自织的土布。过去有文身习俗,现已改变。饮食方面,喜吃腌制的酸食,以生鱼片为佳肴。主食大米和玉米。年节时,用大米制成各种壮族妇女粉、糕。妇女有嚼槟榔的习俗。结婚送聘礼时,必赠槟榔。除祭祀祖先外,还有自然崇拜,如祭祀山神、水神、太阳神等。唐宋以后佛教、道教先后传入壮族地区。近代有传教士到壮族城镇建立基督教、天主教教堂,但影响不大。
在壮族居住地,人们在路上与老人相遇时,须主动与老人打招呼,并退让到路旁请老人先过去。老人进屋时,要请老人坐上座,如果有人在老人面前翘腿二坐,则被认为是对老人的不尊敬,会受到众人的谴责。
道教和佛教在壮族中传入较早,民间信仰比较普遍,以与佛道二教特别是道教相融合为其特点。近现代以来,部分壮族地区又有天主教和新教的传入。
神灵崇拜
民间崇拜的神灵多而杂,有自然神、社会神、守护神等等,崇拜仪式也随诸神的功能而不同。
①土地公。壮族认为土地公是一方之主,主管一方水旱虫灾及人畜瘟疫的神灵。因此,村村设有土地庙,但无神像;唯用红纸书写“土地公之位”字样,贴于正中墙上以供祭拜。逢年过节或遇有重大危难事件,村民必到土地庙跪拜求签。供物随事的大小而有厚薄。求签前忌吃狗肉。全村则一年一小祭,三年一大祭。每年开春作“春祈”,求土地公保祐当年风调雨顺,人畜平安。秋季“还愿”,感谢土地公的厚赐。
②社公。被认为是村寨保护神。多于村边大树下设社坛,内供石头数块,也有供奉石雕狗像的。每年除夕,各家备酒肉祭祀。祭社时,全村寨长老齐集,祷告社公,并讨论当年应举应革事宜。村中青壮及少年,集于社前,遍拜尊长,称为“拜社”。新嫁女子,也须携同夫婿回娘家参加祭社。新生婴儿由父母带到社前,向众人分发红蛋,主持社祭者为小儿戴上首饰,祝愿平安健康。年满三岁的男孩,由父母带到社前跪拜,以鸡、酒祭社公,并请舅父命名;而后将鸡肉切成小块,连同一片黄糖,分送各家各户,告以孩子名字。女孩则于社前穿耳戴环。祭社当晚,各家将从社坛前带回的肉、粥、粽子和红蛋等,置于有孩子的媳妇门前祭祀,表示为孩子“赎魂”。祭毕,将粥喂禽畜,认为可使其肥壮。每遇虫灾,各村寨鸣锣聚众,杀猪、羊、鸡祭社;并用纸条染畜血,标插田间,象征社公到此,即可免灾。
③禾神。六月初六家家户户杀鸡做粢粑到田间拜祭“田公地母”,聚饮欢歌;并在田边插小纸旗,祈求丰收。在遭受虫灾时,则“耍黄龙”驱虫。播种时,往往撒少量谷种或花生壳于村口路旁,求禾苗长齐。七月间有的村寨集体举行“祭青苗”,以猪酒供祭于村外,老少集饮,唱和农歌。秋收时,要举行“吃新米”,从田里采集稻谷做新米饭,宰杀鸡、鸭到田头供祭后,才开镰收割。
④牛神。壮族传说牛是上天派到人间帮助农耕的,以农历四月初五为牛的生日,称“牛皇诞”。该日禁用牛力,在牛栏烧纸祭牛神,并喂牛一团有色糯米饭(黄牛用黄色,水牛用黑色);有的地方还以菖蒲雄黄酒灌牛。春耕大忙后,要举行“收牛魂”仪式,称“牛魂节”。该日,以鸡、鱼、肉、五色糯米饭祭于牛栏或野外放牧处,众人团坐欢宴,并用芭蕉叶等包五色饭和肉、菜等喂牛,禁止鞭打或厉声呵斥。他们认为耕牛农忙作业辛苦,神魂惊散,故须招引。
⑤花婆神。专管生育儿女的女神,又称“花王圣母”。壮族认为儿女是花婆庭院里的花朵,枯荣全凭花婆主宰。婴儿出生,即在床头铺上纸花,逢年过节由母亲领孩子另祭花婆。孩子有病,也要祭请花婆保祐。
此外,还崇拜龙、雷、水、火等众多自然神灵,并各有崇拜祭祀礼仪。
祖先崇拜
壮族称祖先神灵为“公裔”,崇拜至诚,特别是对被认为英雄的祖先,尊崇尤甚。
①莫一大王。传说能呼风雨、驱鬼神、敌盗寇、护百姓的英雄祖先。许多地方,尤其是广西西北地区,不仅有莫一大王庙,而且家家神龛供奉莫一大王为“真正尊神”,长年香火不断。祭祀礼仪有三年一庆愿,五年二庆愿,十年一还愿。庆愿还愿均须宰杀猪牛鸡鸭献祭,并请师公诵经数昼夜,耗费甚巨,称为“大秀火”。无力承担这笔费用的,可于腊月做“烧腊”祭祷,向莫一大王表示力不从心,以求宽恕。除莫一大王外,还有莫二、莫三、莫四、莫五等大王和黄九公等,都被认为是壮族的英雄祖神。
②家祖。每家正厅必设神龛,奉祀祖先以及灶王诸神。祖先名用大字写在一张红纸的中间,其他诸神用小字低一格列于两旁。春节和鬼节为一年中最大的两次祭祖活动。除夕,净扫门庭,烧茶冲米花糖迎接祖先神灵回家。大年初一早晨,互相串门给各家祖先酌酒作揖,共贺新春。初二送祖,亲戚来客必带供品,向祖先神位进香。年初一至十五,神台前供物不断。晨昏三叩首,早晚三柱香。七月十三日至十五日,要过“躲鬼节”。传说农历七月初七地狱里的鬼都出来觅食,其中恶鬼作崇,为害甚烈。所以道绝行人,家家闭门躲鬼,在家祭祀鬼神。农历三月初三和十月初十祭祖坟。届时在墓前供献五色糯米饭,在坟头遍插纸钱。
丧葬仪式
人死后,停尸于正厅。以柚叶、桃叶或姜煎水浴尸换装。将死者生前喜爱的器物置于尸旁,用铜钱遮眼、塞口,或填以糯米饭、茶叶,意为使死者在往阴间的路上有赶路饭和买路钱。有的以朱砂点五官,叫做“开光”。尸体遮盖白布。擂鼓或燃放鞭炮志哀。如死者为妇女,还必须向外家报丧,俟外家来人“见面”后方能入殓。有些地区,子女为父母办丧事,要请两位歌师分扮舅甥,通宵达旦以问答形式唱“哭丧歌”,赞颂死者生前美德,并劝喻世人应尊敬长辈,不忘祖恩。
入殓时孝男孝女放声号哭,表示诀别。一般停尸三日。亲戚故旧来吊,洒酒供祭。祭后三年揭棺,捡取骸骨放入陶缸内,置于岩洞或土洞中,选择“吉壤”再行安葬,称“三次葬”。至此,死者才成为祖先神灵而受供奉。对非正常死亡的,被认为将变成恶鬼,因此必须火葬。请道公诵经打斋,骨灰随道公跳过火坑,才承认其阴魂与祖先神灵有同等地位。
巫师
分巫和师两类,被认为能交通鬼神的人神中介。巫又称小巫,多指巫婆。作法时穿常服。无师授,无经典。以瓢为乐器,名之为“鼎”。巫以巫术活动为主,自称能代人“神游”阴间,寻找死去的亲人,代为传言;或替人问神问鬼,以告吉凶祸福。师又称师公。由师徒传承,但无组织。不吃素,可婚娶。主要为人“驱鬼”、“祈鬼”、“择吉”、“求福”之类。经典称“壮经”(亦称“巫经”),用壮语的土俗字书写。内容多是壮族的民间传说,历史地理,天文历象,为壮族文化的一部分。师公大多主持丧葬、集庆、祛灾等较大规模的宗教活动,故又称大巫。
壮族人民能歌善唱,每年定期举行的唱山歌会,称为歌圩。以农历三月初三最为隆重。大的歌圩有万人以上参加。被誉为歌仙的刘三姐是壮族歌手的典型代表。歌圩期间还举行男女间的抛绣球、碰蛋等娱乐活动 ,吃五色糯米饭、唱壮戏、兼办物资交流等,预祝五谷丰登。唐代壮族已有舞蹈。
壮族的传统节日主要有“陇端”(壮语,赶田坝之意),云南省富宁县一带的壮族,每年农历一至四月间,要过“陇端节”,即赶风流街。陇端为壮语,“陇”为下之意,“端”为平坦宽阔的地方,“陇端”即到宽阔平坦的地方去的意思。节日里,要举行歌舞、杂耍、演壮剧活动,习惯白天演武剧,晚间演文戏。青年男女则聚集唱歌,夜以继日。但白天在野外唱,晚间一定要回到村内,女在屋内,男在屋外,隔墙对歌。如果双方有意,可以互赠信物。姑娘收到的大都是丝线、首饰、花毛巾和糕点等;而回赠给男青年的则是自己手制的布鞋,五色糯米饭和粽粑等等。相传这个节日已有700多年的历史,原是为了纪念民族英雄侬智高(壮族)于公元1052年4月起兵反对宋王朝的事迹。现在,陇端节已发展成为富宁县一带壮、瑶、苗、彝、汉各族人民进行物资交流,共同欢庆的传统节日。壮族的其他节日与汉族相同。著名节日有一年一度的“三月三”歌节等。壮族最隆重的节日莫过于春节,其次是七月十五中元鬼节、三月三、清明上坟、八月十五中秋,还有端午、重阳、尝新、冬至、牛魂、送灶等等,几乎每个月都要过节。春节一般在腊月二十三过送灶节后便开始着手准备,二十七宰年猪,二十八包粽子,二十九做糍粑。除夕晚,在丰盛的菜肴中最富特色的是整煮的大公鸡,家家必有。年初一喝糯米甜酒、吃汤圆(一种不带馅的元宵,煮时水里放糖),初二以后方能走亲访友,相互拜年,互赠的食品中有糍粑、粽子、米花糖等,一直延续到十五元宵,有些地方甚至到正月三十,整个春节才算结束。三月三按过去的习俗为上坟扫墓的日子,届时家家户户都要派人携带五色糯米饭、彩蛋等到先祖坟头去祭祀、清扫墓地,并由长者宣讲祖传家史、族规,共进野餐。还有的对唱山歌,热闹非凡。1940年后,这一传统已逐步发展到有组织的赛歌会,气氛更加隆重、热烈。其他节日食俗也都各有讲究,各具特色,比如中元吃鸭、端午吃粽、重阳吃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