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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云南省委统战部机构设置

    来源:省委统战部 2015-03-03 10:26:00

        根据职责,中共云南省委统战部设以下机构:

        1、办公室

        负责部内外联系及综合协调,以及部务会议决定的重大工作和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本部会务、文书处理、信访、档案、接待、保卫、保密及计划生育工作;承担部分综合性文字工作;收集、处理统一战线信息;承担部机关的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

        2、政策理论研究室(宣传办公室)

        负责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历史的综合性研究,处理省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统战系统调研工作;负责《www.365betvip.com》刊物的编辑、发行;负责本部有关内部资料的编发;承担本部部分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

        负责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我省统战部门和系统单位的宣传活动;联系并利用各种社会宣传媒介宣传统一战线,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海外的统战宣传工作;了解统一战线系统报刊、期刊情况并进行宏观指导。

        3、一处(党派处)

        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省委及民主党派中有代表性人士和工作骨干,反映意见和建议;对坚持、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民主党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对民主党派的工作方针、政策;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各项措施,协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协助各民主党派省委进行干部管理。

        4、二处(民族、宗教工作处)

        负责对民族、宗教工作进行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

        5、三处(港澳台、海外联络处)

        联系我省在香港、澳门和海外的同乡会、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负责做好与我省有关的台湾各界人士的联系,具体承办台湾相关党派和政治团体的来访工作;做好台胞、台属工作;联系、指导、协调省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统战系统有关团体的对台和海外统战工作;负责云南海外联谊会的工作;联系省侨联、省黄埔同学会、协助省侨联进行干部管理。

        6、四处(干部处)

        负责党外人士政治安排和副厅级以上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推荐等工作,负责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建设;联系省政府参事和文史馆员;负责党外干部、统战干部培训和党内领导干部统战理论、方针、政策培训的综合协调、规划、指导,指导省社会主义学院培训工作,协助社会主义学院进行干部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州市级统战部长;负责部机关和有关单位出国(境)人员审查工作;负责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有关团体秘书长以上领导干部及各州市政协副主席、人大副主任的档案管理,收集管理党外人士档案资料;负责部机关和统战系统单位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7、五处(工商经济处)

        负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省工商联工作,反映意见和建议,联系、培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并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协助省工商联进行干部管理;联系港、澳、台及海外工商社团和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推动民主党派、工商联开展智力支边扶贫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光彩事业。

        8、六处(无党派、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处)

        负责联系和培养无党派、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调查了解无党派代表人士、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动态;提出制定无党派代表人士、党外知识分子政策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承办有关人员的政策落实工作;负责国有大中型企业统战工作;负责联系大专院校统战部;负责云南省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云南省留学人员联谊会的工作。

        9、七处(云南省国外藏胞工作办公室、藏区工作处)

        贯彻执行中央对达赖集团斗争和对国外藏胞的方针政策;联系国外藏胞进步团体,调查了解境外藏胞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承办申请到我省定居、探亲藏胞的审批和接待工作;负责境外藏胞到我省投资捐赠管理工作;负责联系指导有关州市统战部国外藏胞工作;协助省级有关部门和藏区党委、政府做好藏区稳定工作。

        10、直属单位党委

        负责本部机关和省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社会主义学院及有关人民团体的中共党支部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负责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配合行政领导抓好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负责本部及省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省社会主义学院和有关人民团体的中共党员干部的纪律检查;指导机关工会工作和领导机关共青团工作。

        11、老干办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离、退休人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对离、退休人员实行统一管理;认真做好服务工作,并有组织、有领导地发挥离、退休人员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承担其他有关离、退休人员工作。

        12、信息中心

        为全省统战系统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和保障服务。做好全省统战系统计算机网络建设、维护、管理以及统战工作业务应用软件开发与推广应用。